一、学生销户时间

本科:正常为四年,7月10日之内办理销户。

研究生:统一为三年,7月10日之内办理销户。

博士:统一为年,7月10日之内办理销户。

未毕业学生,之后每年需所在学院开具在读证明,办理延期

二、院聘临时账号

有效期为一年,如需继续使用,需所在部门开具证明,办理延期。

 

 

业务办理地点:校园网办理受理处

业务办理(及咨询)电话:84710135